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的整体升级,设计创新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对于般产品而言,随着技术竞争的门槛不断降低,国内外企业逐渐展开了新轮的市场竞争,竞争的内容不仅涉及技术领域,还包括了设计创新。正如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罗伯特·海斯曾经表示:“十五年前企业是在价格上相互竞争,今天是在质量上相互竞争,而明天则是在设计上的相互竞争。”在竞争的初期和中期,产品价格和技术优势可以使产品,但是随着消费者更加追求产品造型的美观和个性,在未来的商业竞争中,企业将通过产品的设计创新来体现企业文化以及品牌理念。
由于产品的外观设计具有投入成本少、产出利润高等特点,因此,外观设计成为企业进行产品创新的捷径。如今,些企业正通过产品外观设计使产品升级,刺激消费,努力完成从“技术导向型”到“设计导向型”的阶段过渡。由于产品的外观设计具有可视性强、容易被模仿等特点,因此需要外观设计专利对其进行保护,经过外观设计专利保驾护航的产品才能够真正为企业创造价值并保持竞争优势。
产品设计创新现状
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和地区的产品设计创新发展较早,在产品外观设计方面处于地位。欧盟中的英国、德国等由于率入工业革命,在产品设计方面具有先发优势;美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已经开启了为企业服务的设计创新运动,推动了设计创新与产业的有机融合,其影响直延续到现在;日本在20世纪初积极向德国包豪斯的设计师以及美国罗维等著名设计师学习,并形成了融合国际性与民族性的极具日本特色的设计风格,在国际上颇具影响力。
相比较而言,发达处于“设计导向型”阶段,我国正处于由“技术导向型”向“设计导向型”过渡的阶段。在市场方面,国外大量设计成熟的产品不断涌进国内市场,这促使些企业不得不利用各种方法尽快缩短“中间阶段”,抢占市场份额。不可避免地,些企业在产品外观设计方面依靠借鉴或者仿制,暂时掩盖了设计创新能力的不足。在没有知识产权对产品进行保护之前,企业的创新产品可能很快成为其他企业仿制的对象。这种做法虽然短期内可以为企业盈利,但是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企业将逐渐失去创新竞争能力。如今,我国企业逐渐意识到单纯依靠模仿是没有出路的,必须要自主创新。同时,相关政府部门正在加大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力度。如果说产品设计创新是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捷径,那么专利制度则是产品设计创新得以实现的保护措施。
外观设计专利制度
通过法律对创新成果进行保护,是在要求创新者在公布其创新成果的前提下,对创新成果给予定时间内的收益权,即通过定时间内对该项创新成果收益的垄断,从而保证创新者的收益。这种制度大大激发了企业进行产品设计创新的热情,并且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下的产品在市场上的安全系数更高。如果企业的外观设计成果没有或者未能及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不但容易使创新成果因缺乏新颖性而丧失获得专利权的机会,还容易使竞争对手的产品占领市场,反过来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局面。
自198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实施开始,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已经发展了三十余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不断增长,是经济高速发展的真实写照。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所引发的新产品研发,是创新主体关注和重视产品设计的开始,也是各行业设计认识和设计水平提高的缩影。产品设计中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如何能创造出具有知识产权的内容,将是产品设计创新未来发展的方向之。
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建立发展到今天,外观设计产业获得快速发展,但同时,我国外观设计质量还不够高,设计水平还有待提升。因此笔者认为,将外观设计专利策略与产品设计过程相结合,对产品创新具有现实意义。